焊接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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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机
衡水市武联焊接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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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(二)
第11条 清除焊渣,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,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,防止铁渣飞溅伤人。
第12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,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,并应有隔光板。所有接地(零)线不得串联接人接地体或零线干线。
第13条 镀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,磨销镀钨极时,必须戴手套、口罩,并将粉尘及时排除。
第14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,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。
第15条 雷雨时,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;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,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。
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,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,方可施焊。
第17条 工作结束,应切断焊机电源,并检查操作地点,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。设备应维修保养,做好十字作业(清洁、润滑、调整、紧固。防腐)。
第18条 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,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,不能施焊。
第19条 电焊着火时,应先切断焊机电源,再用二氧化碳、1211于粉等灭火器灭火,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。
第20条 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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